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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一頭小八哥,女,六歲。

我叫「寶貝」,卻給主人鄭雅玲遺棄。

----她的新歡對狗毛敏感,男友和寵物,二選一,我被犧牲。

不怨是不可能的,我日夜詛咒他們早點分手。

主人把我送給前度翁凱歌。

我想破腦袋也想不明白,翁凱歌為什麼會接收我----她怕狗。

翁凱歌第一次把我抱在懷裡,我感覺到她的手一直在抖。

我故意咧著牙齒,她嚇得幾乎把我扔在地上。

但她對我很好。

她給我添置了一個很漂亮的狗窩和一籃子玩具。

還讀了一大堆「新手養狗指南」、「我和狗狗的十個約定」、「快樂狗奴才」緒如此類的書籍。

甚至報名上訓練班----「寵物美容班」、「狗零食製作班」、「狗狗健身班」……

更早晚帶我散步,風雨不改。

她用盡方法,討我歡心。

我不是不感動,卻故意表現惡劣。

----隨處大小便、半夜亂吠、咬壞她的皮鞋、手提包、身份証……

我自暴自棄,寧願她早點把我送去「愛護動物協會」,讓我被人道毁滅,早登極樂。

我對人類已完全失去信心,知道自己不過是可被隨時遺棄的物件。

所有寵愛親吻撫摸甜言蜜語都是一時興之所至,當不得真。

奇怪的是,我表現越差,翁凱歌待我越好。

「……你心裡難受,我知道……」她抱著我,把頭擱在我頭頂上:「不要緊,有我陪著你……」

翁凱歌的心事,瞞不過我。

----她心裡仍然愛著鄭雅玲。

兩年前,她們邂逅、相戀;才半年,鄭雅玲便提出分手。

自此之後,翁凱歌選擇當個旁觀客,默默守護鄭雅玲的幸福。

像這次接收我,她知道鄭雅玲為難,便自動請纓,渾忘了自己本身怕狗。

她的深情,感動了我。

我變得乖巧、順從、黏人。

一人一狗,相依為命。

「我和艾力分手了。」這天,鄭雅玲來到,跟翁凱歌說:「我們復合吧!」

「什麼?」翁凱歌一臉不可置信。

鄭雅玲閒閒地說:「這麼多人,來來去去,還是覺得你最好。」

「你別忘記----」翁凱歌咬著唇:「我是女人,不能給你婚姻和孩子,你真的不再介意?」

「將來的事,我現在不去想。」

「對不起,我不會回你身邊。」翁凱歌緩緩地說:「你不是真心愛我,你不能接受我是女人,我們早晚也會再分手。」

鄭雅玲冷「哼」了一聲:「那就算了,我才不會求你!」「快把寶貝還給我。」

「這樣不好吧!」翁凱歌皺眉:「你隨時把寶貝迎來送去,根本沒有顧及牠的感受……」

「狗狗還有什麼感受不感受?」鄭雅玲很不耐煩:「誰給牠飯吃,便跟誰。」

「不,寶貝很有靈性,你已拋棄過牠一次,牠的心已給傷透……」

「你這人儘愛說些奇怪話。」鄭雅玲打斷她的話:「這樣吧!不如讓牠自己選?」她揚著手中的外賣食盒。

我看看那肉香四溢的牛肋骨,口水不禁直掉下來----

終於,我走近鄭雅玲,啣著骨頭,把它放到大門口;然後回到翁凱歌跟前,躍進她懷裡。

「即使是一頭狗,也有自己的思想感情。」翁凱歌輕輕歎氣:「你明白嗎?」

「莫名其妙!」鄭雅玲撇撇嘴:「你和寶貝,也別後悔!」

「絕不後悔!」翁凱歌認真地說:「我答應了照顧牠一輩子,便是一輩子,少一天也不行。」

「神經病!」鄭雅玲拉開門走掉。

「寶貝,我愛你。」翁凱歌溫柔地說。

我舔上她的唇……

 

-全文完-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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